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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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25-12-19
经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正高级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若对下列同志取得相应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方式:部门(单位):乐球吧 职称办 联系电话:63081558联系地址:水上公园北道50号 邮政编码:300074附件:2025年度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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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的公示
2025-12-10
各区教育局、乐球吧 直属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28 号),经全市中小学校积极组织申报,区级推荐和专家评审,拟决定对40位优秀中小学生予以推荐(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中心(天津外国语大学)联系。联系人:张伟仪联系电话:022-23280083附件: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 2025年12月10日附件第十七届宋庆龄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级 学校(统一以地级市开头)1*古梓涵男汉族七年级天津市北辰区实验中学2*刘子萁女汉族九年级天津市汇森中学3杜若潼女汉族八年级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五中学4宫业程男汉族九年级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5王凌霄男汉族六年级天津市西青区实验小学6柴伊莎女回族六年级天津市北辰区华辰学校7杨芯伊女汉族五年级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小学8王泓博男汉族八年级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9张天润男汉族九年级天津市小东庄中学10李允乔男汉族五年级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11李思妤女汉族六年级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12车宥希女 蒙古族八年级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13缴焕淳男汉族八年级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14苏朔伊女汉族六年级天津市河北区光明小学15胡荐祎男汉族六年级天津市静海区实验小学16李昊橙男汉族九年级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十中学17杨佳谊女汉族七年级河北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18李瀚霖男汉族八年级天津市崇化中学19司吕聪卓女汉族六年级天津市东丽区实验小学20冯禹丹女汉族六年级天津市河西区中心小学21黄培源男满族六年级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紫云小学22蒙洛妃女汉族六年级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小学23沈怡臻女汉族九年级天津市觉民中学24李雨晨男汉族六年级天津市河东区互助道小学25张宇轩男满族六年级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远洋城小学26陈 畅男汉族八年级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育才学校27黎宸贝女汉族五年级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南湖小学28高誉轩女汉族六年级天津市红桥学校29崔亚涵女汉族九年级天津市宝坻区第十一中学30陈泊霖男汉族九年级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二中学31徐梓婷女满族八年级天津市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32王诚之女满族五年级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小学33王鹏宇男汉族九年级天津市河东区天铁第一中学34王睿泽女汉族五年级天津市河东区天铁第一小学35王庆宇男汉族七年级天津市第一中学津南学校36王风融男汉族八年级天津市静海区实验中学37徐跃文女汉族九年级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三中学38吴美筝女汉族六年级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工农村小学39黄于宸女汉族五年级天津市昆明路小学滨海学校40高若晏女汉族五年级天津市南开区誉英学校(名字前加*为重点推荐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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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25-12-05
经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止。若对下列同志取得相应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方式:部门(单位):乐球吧 职称办 联系电话:63081561联系地址:水上公园北道50号 邮政编码:300074附件:2025年度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025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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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校图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25-12-05
经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校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止。若对下列同志取得相应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校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方式:部门(单位):乐球吧 职称办 联系电话:63081561联系地址:水上公园北道50号 邮政编码:300074附件:2025年度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校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025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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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大中小学校申报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美育类基地)的公示(第二批)
2025-12-0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7号)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美育类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经学校自主申报,区、市两级教育部门审核,拟推荐以下学校申报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美育类基地)。现予以公示:美育类基地天津音乐学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上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向市教育两委体美劳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22-83215107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2025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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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公示
2025-12-0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25〕37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预通知》(教体艺司函〔2025〕15号)要求,结合各区申报情况,经评审,最终拟确定遴选58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7所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特色学校向教育部推荐。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对足球特色学校的意见请向市教两委体美劳教育处反映,公示监督电话/传真:022-83215107;对依法治校类特色学校的意见请向乐球吧 法制处反映,公示监督电话:022-63081640,传真:022-23447570。附件:1.推荐2025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汇总表 2.推荐2025年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特色学校汇总表 乐球吧-乐球直播 2025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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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乐球吧 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2025-11-28
根据《乐球吧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5〕21号)要求,经各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立项项目面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的工作日内,向乐球吧 科研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日18:00之前通过邮递送达乐球吧 科研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邮编:300074;联系电话:乐球吧 科研处63081585。附件:2025年度乐球吧 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拟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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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大中小学校申报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美育类学校、美育类基地)的公示
2025-11-2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7号)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美育类学校、美育类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经学校自主申报,区、市两级教育部门审核,拟推荐以下学校申报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美育类学校、美育类基地)。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美育类学校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2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二小学4中新天津生态城实验小学5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小学6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馨桥园小学7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实验小学8天津生态城南开小学9天津市滨海新区云山道学校10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五中学1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滨学校12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八中学13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1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紫云中学15天津泰达实验学校16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二中学17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18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学校19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20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21天津市逸阳梅江湾学校22天津市和平区万全小学23天津市和平区中心小学24天津市和平区昆明路小学25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小学26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小学27天津市和平区新星小学28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29天津市实验小学30天津市和平区四平东道小学31天津模范小学32天津市耀华中学33天津市第二十一中学34天津市第一中学35天津市第二耀华中学36天津市嘉诚中学37天津市第二南开学校38天津益中学校39天津市第五十五中学40天津市河东区缘诚小学41天津市河东区实验小学42天津市河东区互助道小学43天津市河东区香山道小学44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学校45天津市第八中学46天津市第七中学47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48天津市第九十八中学49天津市河西区同望小学50天津市河西区全运村小学51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小学52天津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53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54天津市河西区东楼小学55天津市实验中学56天津市新华中学57天津市第四十二中学58天津市梧桐中学59天津大学附属小学60天津市南开区五马路小学61天津师范大学南开附属小学62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小学63天津市南开区博瀚小学64天津市南开中学65天津市第九中学66天津市第六十三中学67天津市崇化中学68天津市河北区育婴里小学69天津市河北区实验小学70天津外国语学校南普小学71天津市河北区第二实验小学72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第一小学73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小学74天津市第二中学75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76天津市第十四中学77天津市汇森中学78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79天津师范学校附属小学80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81天津市第五中学82天津市民族中学83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小学84天津市东丽区华新小学85天津市东丽区丽泽小学86天津市东丽区民生小学87天津市东丽湖未来学校88天津市军粮城中学89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第一小学90天津市西青区京师大西营门实验小学91天津市西青区东碾坨咀中心小学92天津市西青区实验小学93天津市西青区梅江富力小学94天津师范大学第三附属小学95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中学96天津市西青区精武中学97天津市西青区为明学校98天津市西青区逸阳文思学校99天津市津南区双港新家园小学100天津市津南区前辛庄联合小学101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102天津市咸水沽第一中学103南开大学附属中学津南学校104天津市北辰区模范小学105天津市北辰区辰昌路小学106河北工业大学天津附属小学107天津市北辰区第二模范小学108天津市北辰区实验小学109天津市北辰区辰风小学110天津市北辰区北仓小学111天津市北辰区华辰学校112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113天津市北辰区实验中学114天津市南仓中学115天津市北辰区普育学校116天津市东堤头中学117天津市北辰区璟悦中学118天津市北辰区秋怡中学119河北工业大学天津附属中学120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一小学121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光明小学122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四小学123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九小学124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十小学125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广贤路小学126天津市武清区天和城实验中学127天津英华实验学校128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初级中学129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130天津市宝坻区广阳路小学131天津市宝坻区景苑小学132天津市宝坻区进京路小学133天津市宝坻区双站路小学134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小学135天津市宝坻区第四中学136天津市宝坻区第一中学137天津市静海区模范小学138天津市静海区第四小学139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津美小学140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四党口小学141天津市静海区北师大实验学校142天津市静海区实验中学143天津市翔宇力仁学校144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小学145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小学146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二中学147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148天津市宁河区丰台中学149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小学150天津市蓟州区实验小学151天津市蓟州区燕山中学152天津市蓟州区东赵各庄镇初级中学153南开大学154天津大学155天津师范大学156天津中医药大学157天津科技大学158天津理工大学159天津财经大学160中国民航大学二、美育类基地1南开大学2天津大学3天津工业大学4天津美术学院5天津艺术职业学院6天津财经大学7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8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天津市职业大学10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上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等方式向市教育两委体美劳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22-83215107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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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的公示
2025-11-17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经各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推荐成果名单面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的工作日内,向乐球吧 科研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1日18:00之前通过邮递送达乐球吧 科研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邮编:300074;联系电话:乐球吧 科研处63081585。附件: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成果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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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方案公示
2025-11-05
为做好2025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37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参评范围天津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各级教研机构教科研员、电教机构电教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二、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乐球吧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1〕10号)及其附件《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执行。三、评审方式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含面试答辩)。四、申报数额(一)推荐名额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58号)和《市人社局 乐球吧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2025年度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名额为82名,全市推荐名额为246名。各区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内开展推荐工作。推荐要求:1.各区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比例不低于25%;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含正、副职)不超过30%。推荐中应注意向乡村学校教师和《乐球吧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强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项目学校”教师倾斜,涉农区至少推荐2名以上农村校教师。2.各委办局所属中小学申报正高级教师,经单位推荐、相关委办局审核同意后,直接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不限名额)。3.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样政策。各民办学校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报所在区教育局进行推荐(不限名额,也不占所在区教育局推荐名额),经所在区教育局同意推荐后,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五、材料要求(一)线上填报材料各区(单位)及下属有关学校、单位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进行线上申报、单位审核及推荐工作,具体填报项目由申报人自2025年11月5日起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后按系统要求填写。具体填报进度按所在学校和区教育局要求,如有问题,请咨询本区教育局职称工作部门。申报人系统填写内容,学校(单位)推荐和报送市级评委会前需经所在学校、主管局、区教育局审核。各单位要结合“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历年审核填录信息和上传的业绩材料,对申报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学位、有关业绩成果、荣誉奖项等进行审核比对,对往年已审核确认、系统录入的业绩材料尽量从现有系统数据中下载,减少对教师重复材料报送要求。要充分利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将中小学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有效运用其他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教研员、电教员日常业绩积累和管理。(二)线下报送材料线下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职称工作部门收取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评审委员会,具体包括:1.各区(单位)材料“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打印的“委托代评信”和“报评人员名册”(各区、单位系统填报材料完成本区推荐,公示结束后,联系市正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系统接收后,方可执行打印操作)各区公、民办学校和有关单位加盖教育局公章,委办局所属学校加盖主管局公章,乐球吧 直属中小学、单位加盖单位公章。2.申报人员材料申报人员按照“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德育教师”、“教研员和电教员”四类岗位,分类填报:“标志性成果表”、“材料目录”、“评审申报表(线下表格)”(每类教师3个表格)。请各区及有关单位组织推荐人员填写市人社局系统表格同时,填写以上3个表格,并按照目录要求准备线下报送材料。为减轻申报人负担,提高材料审核工作效率,提交的标志性成果选取水平最高的,并严格按照表中规定的单项项目数和总体项目数进行填报,多填无效。其中“标志性成果表”和“评审申报表(线下表格)”一式3份,“材料目录”一式1份,随其他论文、课题、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如有复印件需经单位、各区职称工作部门审核无误后盖章)报评审委员会。除以上材料外推荐人员还需报送:(1)本人签字的《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2)“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上表格)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不接受任何非系统生成和打印的表格,区教育局职称工作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打印评审表内容与申报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写内容一致);以上个人材料,申报人要履行承诺义务,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区及学校要做好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如有假刊、假课题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行为,将按照《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的通知>》(津人专〔2001〕2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及天津市和国家有关学术道德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违规取得职称一经核实即由市人社局或评审单位撤销。因个人或申报学校、区教育局原因不能在材料申报修改截止日期前,规范、准确报送材料的,不能参加当年度评委会评审。职称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对申报材料审核的,视情节依法依规处以禁止从事职称工作、通报批评、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三)各区审核不报评委会材料各区可根据学校以往工作中掌握或现有本区对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上已核准的人员信息对以下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相关情况符合申报要求负责,具体包括:(1)现任专业资格证书;(2)原始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3)身份证;(4)现职务《评审表》;(5)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六、材料提交和报送安排(一)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线上材料提交评委会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二)线下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日—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西门进院F楼1楼(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联系电话:63081558)(三)专家评审及结果公示12月31日前,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乐球吧 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四)打印电子职称证书2026年2月15日前申报人员可登陆职称系统自主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可下载并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并作为《2025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最后一页归档。(五)聘后管理正高级评审通过人员,经学校聘任后应履职担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凡不能满工作量承担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根据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解除正高级岗位聘用,实行转岗、低聘或解除与学校的聘用关系。七、公开方式评审方案、报送评委会材料要求及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乐球吧-乐球直播 官网发布,网址为://leqiubar.com。附件:1、《市人社局乐球吧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1〕10号)2、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标志性成果表(线下空表)3、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目录(线下空表)4、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线下空表)5、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2025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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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正高、副高)评审方案
2025-09-30
为做好2025年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37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参评范围天津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实验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所属专业的对应中等职业教师系列、实验系列高级(含正高)职称。我市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及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二、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乐球吧 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津人社规字〔2020〕12号)中《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和《天津市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试行)》(津人专发〔2001〕39号)执行。三、评审方式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四、申报数额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职工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有关公办中等职业院校等事业单位按照《天津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津人专发〔1997〕14号)及《关于全面开展中专教师系列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教委人函〔2018〕39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经批准的人员编制和结构比例,科学设置职务岗位数量,填写岗位职数结构比例表,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在空岗数额范围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不得超职数评审职称。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事业编职工、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可参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结构比例单独核算参评职数,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劳动合同制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参照执行。在有关区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任教教师按照人事关系归属中职学校的参加中职教师系列评审。各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聘职数,按照举办单位权属关系,到主管委办局、集团公司和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作为向评委会推荐评审的依据。五、材料要求(一)线上填报各中职学校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rzc.hrss.leqiubar.com:8081/zcpsqd/home)进行线上申报、单位审核及推荐工作,具体填报项目由申报人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点选“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后按系统要求填写,如有问题,请咨询本校职称工作部门。申报人系统填写内容,在学校开展推荐和报送市级评委会前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二)线下材料报送线下材料由申报人所在中职学校职称工作部门收取、审核并报送评审委员会,具体包括:1、学校材料(1)“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打印的委托代评信。乐球吧 所属中职学校加盖学校公章,其他中职学校委托代评信加盖主管区、委、局、集团公司公章,一式3份。(2)职称报评人员名册(见附件2),报评名册一式2份,(A3纸单面打印,中职学校职称工作部门加盖公章,确保名册填写情况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情况吻合)。(3)《天津市教育系统各类学校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职数审核表》,事业编人员与劳动合同制人员分开在两个表核算评聘职数,均加盖职称工作部门部门公章,一式2份。(4)学校最近一次经市人社局审批盖章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复印件。(民办中职不需提供)以上学校材料报送纸质材料。2、申报人员材料(1)《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一式1份;(2)“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正、副高级均为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不接受任何非系统生成和打印的表格,学校人事部门或职称工作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打印评审表内容与申报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写内容一致);(3) 聘书、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单位审核后无误后扫描);(4)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含立项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扫描件(单位审核后无误后扫描),应与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一致(除设计图、画作、艺术作品等照片外,论文等其他成果扫描成A4大小,适当分辨率),报送数量要求:“论文、著作(教材)”正常申报的最多不得超过6篇(部),含代表作;破格或越级申报的最多不超过8篇(部);“科研成果”、“指导学生大赛获奖”、“技术标准”、“发明专利”、“经济效益证明”等最多不得超过5项;(5)专业不对口人员须提供“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的试卷及审批表扫描件;(6)代表作鉴定结果扫描件。申报正高,需要提交同行专家对申报人2篇“代表作”(或代表性成果)的共4个鉴定意见。每个“代表作”(代表性成果)鉴定意见,要将鉴定表原件(注意遮盖鉴定专家姓名)扫描,随相应论文或成果扫描件一同上传“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并提交;(7)代表作为论文的,需提供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的原件电子版。以上个人材料,学校统一收取、审核,校内投票推荐后,为每名推荐人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2025年XXXXX学校+申报职称(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姓名”,扫描件(含评审表)学校刻录光盘集中报送评委会,并留存备份,评审表按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盖章件。对以上个人材料,申报人要履行承诺义务,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行为,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的通知>》(津人专〔2001〕22号)及天津市和国家有关学术道德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因个人或申报学校原因不能在材料申报修改截止日期前,规范、准确报送材料的,不能参加当年度评委会评审。3、学校负责审核免报送评委会材料学校可根据学校以往工作中掌握或现有校内管理信息系统上已核准的人员信息对以下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相关情况符合申报要求负责,具体包括:(1)现任专业资格证书;(2)原始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3)身份证;(4)教师资格证(高于申报学段要求或与申报学段要求相一致);(5)现职务《评审表》;(6)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六、时间安排1、各中职学校指导申报人填录市人社局“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并上传扫描件。原则上申报人自10月10日起(具体时间按各校通知)可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至所在中职学校。学校审核材料后按照报评程序,公开推荐数额、公开评审政策、公开个人业绩,应于10月24日前组织完成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在中职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各校应于11月5日前推荐结果完成公示。为落实我市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除要求学校提供的职数审核要件和推荐人选个人评审表外,有关业绩的佐证材料由学校提供扫描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所在学校负责整理、审核有关业绩扫描件并确保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的相关材料一致。各中职学校应于11月9日前完成推荐人员信息、佐证材料、推荐及公示的在线确认并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所有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相关部门审核印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论文可仅扫描封面、封底、目录、有关论文正文页;著作教材可扫描封面,扉页、封底,内容可上传出版社出版前终版电子版等),并确保提交的佐证材料与校内推荐阶段提供学校审核、专家评议的材料一致,申报信息与线下报送评委会的市人社局《2025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光盘扫描件一致。(二)线下报送评审材料11月6日—7日各中职报送学校及申报人员评审线下材料至乐球吧 职称办(9:00—11:30;14:00—16:30)。11月9日为首次系统提交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11月14日前,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学校系统及线下报送材料,反馈学校并由申报人及学校修改完善,不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退回学校。11月21日为系统提交评审委员会最终截止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以评委会后续安排为准)联系人:师大人事处李老师,23766452(联系预约入校码);乐球吧 职评办陈老师,63081558(材料报送相关事宜)。线下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A区306(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三)专家评审及结果公示12月15日前,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乐球吧 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四)打印电子职称证书12月31日前申报人员可登陆职称系统自主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可下载并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并作为《2025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最后一页归档。七、公开方式评审方案、报送评委会材料要求及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乐球吧-乐球直播 官网发布,网址为://leqiubar.com。附件:1.《市人社局乐球吧 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2号)2. 报评人员名册3.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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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校图书资料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2025-09-30
为做好202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37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图书系列专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参评范围天津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普通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的中、高级(含正高)职称。从事图书资料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及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二、评审标准按照《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津教政办〔2023〕178号)(附件1)执行。三、评审方式图书系列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四、申报数额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职工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事业编职工、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可参照高校图书系列职称结构比例单独核算参评职数。五、材料要求(一)线上填报各高校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rzc.hrss.leqiubar.com:8081/zcpsqd/home)进行网上申报、单位审核及推荐工作,具体填报项目由申报人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校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后按系统要求填写,如有问题,请咨询本校职称工作部门。申报人系统填写内容,学校推荐和报送市级评委会前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二)线下材料报送被推荐人选线下材料由所在高校职称工作部门收取、审核并报送评审委员会,具体包括:1、学校材料(1)“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导出打印的委托代评信。市属高校加盖学校公章,大学医院加盖医院及大学公章,其他高校委托代评加盖主管区、委、局公章,一式3份。(2)职称报评人员名册(见附件2),报评名册一式2份,(A3纸单面打印,高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保名册填写情况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报情况吻合)。(3)乐球吧 审核批准的《2025年度乐球吧 所属各类学校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职数审核表》或其他主管委办局审核批准的本年度职称职数表一式2份。以上报送纸质材料。2、申报人员材料(1)《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一式1份;(2)“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不接受任何非系统生成和打印的表格,高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保打印评审表内容与申报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写内容一致);(3) 聘书、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单位审核后无误后扫描);(4)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含立项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扫描件(单位审核后无误后扫描),应与申报人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一致(除古籍、画作、艺术作品等照片外,论文等其他成果扫描成A4大小,适当分辨率),报送数量要求:“论文、分析报告、著作”正常申报的最多不得超过6篇(部),含代表作;破格或越级申报的最多不超过8篇(部);“科研成果”、“古籍修复维护作品”、“技术标准”、“发明专利”、“经济效益证明”等最多不得超过5项;(5)专业不对口人员须提供“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的试卷及审批表或天津市图书馆组织的相关岗前培训及合格证书扫描件;(6)代表作鉴定结果扫描件。申报副高以上职级,需要提交同行专家对申报人2篇“代表作”(或代表性成果)的共4个鉴定意见。每个“代表作”(代表性成果)鉴定意见,要将鉴定表原件(注意遮盖鉴定专家姓名)扫描,随相应论文或成果扫描件一同上传“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并提交;(7)代表作为论文的,需提供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的原件电子版。以上个人材料,学校统一收取、审核,校内投票推荐后,为每名推荐人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2025年XXXXX大学+申报职称(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姓名”,扫描件(含评审表)学校刻录光盘集中报送评委会,并留存备份,评审表按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盖章件。对以上个人材料,申报人要履行承诺义务,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高校要做好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如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等行为,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的通知>》(津人专〔2001〕22号)及天津市和国家有关学术道德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因个人或申报学校原因不能在材料申报修改截止日期前,规范、准确报送材料的,不能参加当年度评委会评审。3、学校负责审核、免报送评委会材料学校可根据学校以往工作中掌握或“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等现有管理信息系统上已核准的人员信息对以下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相关情况符合申报要求负责,具体包括:(1)现任专业资格证书;(2)原始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3)身份证;(4)现职务《评审表》;(5)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六、时间安排(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线上呈报1、高校指导申报人填录市人社局“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审核相关佐证材料,并上传扫描件。原则上申报人自10月10日起(具体时间按各校通知)可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至所在高校。2、高校审核材料后按照报评程序,公开推荐数额、公开评审政策、公开个人业绩,应于10月24日前组织完成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在高校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各校应于11月5日前推荐结果完成公示。为落实我市优化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实行“免跑即办”,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要在网上提交。除要求学校提供的职数审核要件和推荐人选个人评审表外,有关业绩的佐证材料由学校提供扫描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所在高校负责整理、审核有关业绩扫描件并确保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的相关材料一致。各高校应于11月9日前完成推荐人员信息、佐证材料、推荐及公示的在线确认并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至乐球吧 高校图书资料专业评审委员会。所有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相关部门审核印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论文可仅扫描封面、封底、目录、有关论文正文页;著作和教材可扫描封面,扉页、封底,内容可上传出版社出版前终版电子版等),并确保提交的佐证材料与校内推荐阶段提供学校审核、专家评议的材料一致,申报信息与线下报送评委会的市人社局《2025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光盘扫描件一致。(二)线下报送评审材料1、11月6—7日各普通高校(含高职学院)报送学校及申报人员评审线下材料至天津市高校图书专业评审委员会(报送时间:9:00—11:30;14:00—16:30,报送前请电话联系)。2、11月14日前,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高校通过市人社局“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线下报送的材料,向高校反馈审核问题并由申报人及学校修改完善,不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退回学校。11月20日为修改信息系统提交评审委员会最终截止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以评委会后续安排为准)联系人:师大人事处李老师,23766452(联系预约入校码);接老师,23766115(联系报送材料);乐球吧 职评办陈老师,63081558(其他相关事宜)。线下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A区306(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三)专家评审及结果公示12月15日前,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乐球吧 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四)打印电子职称证书2025年12月25日前申报人员可登陆职称系统自主查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可下载并打印个人电子职称证书。并作为《2025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最后一页归档。七、公开方式评审方案、报送评委会材料要求及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乐球吧-乐球直播 官网发布,网址为://leqiubar.com。附件:1. 《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津教政办〔2023〕178号)2. 报评人员名册3.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天津市图书资料系列高校图资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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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乐球吧 关于征集培育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公告
2025-09-2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要求和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乐球吧 会同市有关部门先后共同发布了四批征集公告,经审核,共有255家企业纳入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打造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现组织开展天津市第五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建设培育企业范围(一)在我市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市纳税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在我市的所属企业或分支机构)。(二)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低空经济、现代农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智能制造、高端仪器、高端装备、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性能医疗器械、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研发设计、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先进轨道交通、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龙头企业。(三)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具有较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优先考虑央企、地方国企、实力突出的民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优先考虑深度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企业。(四)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五)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建设培育企业条件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或者通过企业大学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或者参与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二)承担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或现场工程师培养项目试点任务;或者近3年内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员)开展每年3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60人以上。(三)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四)与有关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点。(五)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者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六)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七)围绕产业需求和企业意愿,从高校选派优秀科技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八)以资金捐赠或设备捐赠等形式,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市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或产教融合型专业,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三、建设培育方式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实施的基本原则开展。(一)组织实施。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乐球吧 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的政策统筹、组织管理和监督实施。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乐球吧 负责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设培育条件、认证标准、评价办法,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信息储备库,做好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天津市税务局、津南区人民政府、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推进实施工作。(二)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报《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并加盖公章,及近5年的年审记录。此外,申报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等方面工作成效佐证材料(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有关情况需经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秘书处认定并出具证明)。上述文件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10月17日前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原件反馈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三)审核确认。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乐球吧 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经公示后纳入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范围进行建设培育。(四)建设培育。企业要在公示后三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乐球吧 备案。企业建设培育至少1年后,达到认证标准的进入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享受国家及我市相关支持政策。(五)定期复核。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建立实施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乐球吧 备案,并按程序向全社会公示。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每3年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乐球吧 等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继续确认其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不合格的不再保留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四、失信惩戒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乐球吧 将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入库企业进行复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报。(一)在申请及建设培育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二)在建设培育期间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三)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四)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五、其他事宜因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建设培育工作发生变化的,我们将及时发布通告。附件: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表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乐球吧 2025年9月22日联系人:闫洪泽、李乔(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23142033刘少华(乐球吧 ),联系电话:83215139附件天津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表企业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报领域单位基本情况协同育人工作基础协同育人工作成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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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信息公示
2025-09-22
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信息公示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对我市参加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公示链接://hzbx.cdgdc.edu.cn/hzbx/publicity/ssck?ssdm=12(联系人:王洁;联系电话:83215116)202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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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全市中小学校园餐、教辅材料、校服等领域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2025-09-11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正当权益,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现将全市中小学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和开展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如发现有关单位、人员利用“校园餐”和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情形,可通过电话举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序号单位名称内容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1乐球吧-乐球直播 校园餐022-832150609:00—11:3014:00—17:00教辅校服2滨海区教体局校园餐022-668966938:30—11:3013:30—17:30教辅校服3和平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71239598:30—11:3014:00—17:30教辅校服4河北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64339748:30—12:0014:00—17:30教辅022-262881868:30—11:3014:00—17:30校服022-262746358:30—12:0014:00—17:305河西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8301756022-283030638:30—11:3014:00—17:00教辅022-28301756022-28332604校服022-28301756022-283015236河东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41277188:30—12:0014:00—18:00教辅校服7南开区教育局校园餐022-611585628:30—11:3014:00—17:30教辅022-27459987022-27459970校服022-611585658红桥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63720018:30—12:0014:00—17:30教辅校服9东丽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49692048:30—12:0013:30—17:00教辅022-843757228:30—11:3014:00—17:30校服132999941938:30—12:0013:30—17:0010西青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73924558:30—11:3014:0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教辅校服11津南区教育局校园餐022-885110008:30—12:0013:30—17:30教辅校服12北辰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68229928:30—11:3014:00—17:30教辅校服13武清区教育局校园餐022-609116359:00—12:0014:00—17:00教辅022-609118658:30—11:3014:00—17:30校服022-609118879:00—12:0014:00—17:0014宝坻区教育局校园餐022-599526069:00-11:0014:00 —17:00教辅022-29241309校服022-2922600115宁河区教育局校园餐022-593253518:30—12:0014:00—17:30教辅校服16静海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89425118:30—12:0014:00—17:30教辅校服17蓟州区教育局校园餐022-291425888:00—12:0014:00—18:00教辅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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